摘要
司法实践中,恶势力组织认定存在诸多争议,尤其是恶势力团伙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界分、恶势力组织具体特征、关联涉案财产处置等,裁判过程中容易出现认定混淆、裁判不一致等问题。解决此类问题,应从立法本意出发,依照立法、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构建从形式认定到实质排除双重标准,明确“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认定条件;从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刑事责任等角度合理界分恶势力团伙与恶势力犯罪集团;对黑恶势力关联企业涉案财产,要根据黑恶势力独资、参股、提供“服务”等具体情形,有针对性地加以区分处理。
作者
阴建峰
石魏
Yin Jianfeng;Shi Wei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28-41,共1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