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机关对外作出生效的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对其产生了信任与依赖,进而即会以此行政行为作为依据开展相关社会活动。鉴于此,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被确立,它对行政主体撤销权、废止权等行政权的行使形成了约束与制约。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析行政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适用状况及困境,基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维度提出建议。在立法层面,指出要在宪法中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予以确立、对公共利益的概念内涵进行明确界定;在司法层面,应适当拓宽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适用范围、司法机关应统一信赖利益保护的司法审查标准;在执法层面,应提高行政人员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重视性、建立信赖利益保护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撤销机制等。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4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