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新的深化阶段,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林业经营规模与农户的生产经营决策密切相关,分析农户集体林经营的主观意愿、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具有现实意义和政策价值。文章结合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与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利用二元Probit模型和重点集体林区福建三明市的实地调查数据,探究农户可行能力、非农就业对集体林经营形式决策的机制解释。研究发现,农户可行能力中的劳动投入能力、资金投入能力、技术投入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对农户家庭选择单户经营形式有显著正向影响,而知识投入能力有显著负向影响;非农就业在农户可行能力对集体林经营形式决策的影响机制中发挥非线性调节作用,即存在非农就业的阈值效应。当非农就业收入低于阈值时,农户可行能力主要以“要素配置效应”来提高农户选择单户经营形式的积极性;当非农就业收入超过阈值时,农户可行能力则主要发挥“农户退出效应”,从而促使农户选择联合经营形式。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该研究可为南方集体林区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安排,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提供理论支撑。
作者
傅一敏
陈凯莉
FU Yimin;CHEN Kaili
出处
《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33-43,共11页
Journal of 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双向互动机制与路径优化研究”(23CGL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