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伦理作为伦理的一个原初性元素,对于伦理的整体建构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从学科归属来看,家庭伦理只能以伦理学为唯一的学科归属,即只能以伦理学为限。在伦理前冠以“家庭”二字,只是表明讨论伦理问题可以以家庭为切入点,但不意味着家庭伦理可以独立于伦理学之外,否则,伦理学就会出现内部分裂和自我否定。在早期西方,血缘纽带被早早冲破,伦理的原初含义尽管保留着与家庭相关的“居留”、“住所”之意,但指向的是有精神寓意的“好生活”。因此,关于“居留”、“住所”的伦理学通向的是存在的真理。在古代中国,家庭是血缘共同体,由此衍生出父权至上、孝德为先的家庭伦理。在强大的血缘背景之下,以孝德为先的家庭伦理进而推演出以忠君为先的国家伦理。通过对中西家庭伦理的缘起以及未来面向的考察可知,以血缘为底色的家庭伦理排斥他者的照面,具有内敛性,从而表现出一定的限度。在逐渐步入现代化的今天,只有明确家庭伦理的限度,才能够有参照地保留住传统家庭伦理中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部分内容,最大程度地发挥家庭伦理在全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18,共9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