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孝的发生既非基于“生生”“亲亲”,也非单纯源于“原时间”,而是源于前理论的“理解”。后者的“赋义”特质指引出孝的意蕴结构。“理解”基于其自身的“空间”“时间”“情绪”等特质,使得我们“作为”亲、子角色来照面,由此父母尊亲与子女才会相互“顾惜”,才有慈爱、孝爱之可能。孝的结构非单向的子女朝向父母的孝爱关系,而是具有阴阳时间流特质的亲子关系结构不可分割的环节。虽如此,慈爱更多的是基于自然性,而孝爱更多的是基于仁、善,因而“孝”在前述结构中处于更重要地位。以“孝爱”为重心的关系结构,不仅“参与构成意蕴”“参与构成世界之为世界”,而且根本上就是组建整体意蕴世界的基本结构。正因如此,孝爱总是陷入非本真态。本真态的孝的实现,关键在于“诚”。作为把我们自身引回到子女朝向父母的源初时间流的“理解”活动,“诚”是一种解蔽着的赢获本己自身之行动。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92-100,共9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科学信念与宗教信仰的认识论和生存论分析”(15JJD7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