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非法占有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处置思路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不法原因”是指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原因,其界定应当参照我国《民法典》第153条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事由;“给付”是指给付人主观上认识到给付原因的不法性,仍然将不法原因给付物给予给付受让人的行为。由此,不法原因给付的成立需要满足“不法原因”和“给付”两个要件。
作者 曹化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5期30-3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