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法治范畴的刑事司法与作为民主范畴的网络民意,共同服务于现代法治国家。在数字化背景下,网络舆论成为司法不可回避的外向型压力,同时,刑事裁判结果又能牵引网络舆论走势的价值导向,通过有效的“沟通”机制,重塑“舆论生态”。民众、新闻媒体对个案的舆论干预构成公众判意,其虽不能直接干预司法,但以“有形无形”的方式影响着司法裁判,刑事裁判的作出,实质上,就是公众判意与刑事司法之间不断博弈、协调的过程。公众判意若想发挥能动作用,必须通过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双重考验,方能成为司法层面的考量因素。根据系统论的分析,公众判意通过“开放性”达致型塑刑事司法的目的。
出处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84-94,共11页
Journal of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23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数字艺术赋能乡村法治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SJYB0398)
2022年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乡建语境下数字艺术赋能乡村法治的机制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NYXT2022027)
2022年南京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研究”(项目编号:NYM2022002)
2023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大学治理现代化视阈下艺术院校法制教育的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C/2023/01/06)
2024年江苏省法学会一般项目“新时代刑事司法与舆论的互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SFH2024B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