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服务机构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信用服务机构监管法规制度欠完善、市场运营规范性不足、业务模式缺乏创新性、数据共享应用存在壁垒等现实问题仍然存在,导致传统机构难发展、新兴机构难监管。文章建议逐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激发信用服务市场潜能、加强信用数据流通治理,助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改变当前信用服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让信用便于企业、惠及民生。
出处
《北方金融》
2024年第9期85-90,共6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