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完善。近年来,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办案领域不均衡、办案精准性不足、科技赋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助推源头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应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均衡发展,以可诉性为抓手提升办案精准性与规范性,以数字化监督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水平,推动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支持体系,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20期39-42,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行政检察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界限问题研究》(SJ2023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