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新一轮国企改革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命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①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联系着国有资本监管与国有企业经营, 是国有资本运营体制中的关键环节,其能否突破现有体制的障碍,解决现有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能否理顺政企关系,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60-72,共13页
Compan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有企业法律制度重构研究”(12AFX011)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市场化背景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法律制度创新”(14BFX16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