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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度上调烟草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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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卷烟批发环节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根据通知,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出处 《广西烟草》 2015年第5期7-,共1页 Guangxi Toba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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