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穗财法[2007]112号市属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局属各单位:经市法制办审核,决定对我局(含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6年底前单独或联合印发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
机构地区 广州市财政局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23期44-46,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