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赋予企业经营者剩余索取权是破解现代公司制企业委托——代理难题,激励企业经营者维护股东利益的最有效的所有权安排,而曾被视为实现剩余索取权最佳方式的股票期权制度却被证明可能成为破坏股东利益的工具。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股票期权安排制度的缺陷与期权激励扭曲的必然联系,指出赋予经营者剩余索取权并非一定能够维护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在我国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实行剩余分享制度所应该注意的问题。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42-48,共7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