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近代得以确立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迁徒自由兼有人身自由和社会经济自由的性质,各国在确认迁徙自由的同时都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我国应在把握世界各国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现实进行迁徙立法。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