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清世祖顺治二年,(公元一六四五年)定云南乡试解额五十四名。《大清会典事例》:顺治二年,定各省乡试解额,云南省中式五十四名。编者按:此系清代初定各省乡试解额,云南为五十四名,系沿明崇祯十五年(公元一六四二年)取额列定。云南乡试至顺治十八年始举行,见文下。八年,(公元一六五一年)定云南举人赴京会试给与盘费、驿马。《大清会典事例》:顺治八年,定云南举人会试,由布政使给与盘费,每名三两,仍给驿马。注:原案兵部例载:给云南会试举人火牌,每名马一匹,不支廪粮。回日,准其换给。若已中进士者,亦准给火牌。编者按:火牌,即证明文件。《清会典·兵部》:凡差给驿者,皆验以印符。
出处
《昆明学院学报》
1986年第2期101-110,共10页
Journal of Kunm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