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1月1日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又称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作为这两项制度的制定者与推动者,人民银行希望国内商业银行籍此提升管理理念,与国际惯例接轨.但我们注意到,推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并不能自动导致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商业银行并未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制度变革,主要表现在难以妥善处理消化历史沉淀的不良贷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出处
《西安金融》
2003年第3期41-42,共2页
Xi'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