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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是金融业企业化的最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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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承包制由于自身所固有的缺陷而终将被股份制所取代。 1.承包制不是“两权分离”。真正的“两权分离”是指职能资本的所有权与生产和经营的指挥权的分离。它的典型形式只有股份制。我国公有制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公有制形式的企业承包,企业的承包者和其他劳动者都对承包企业的生产资料实际上既有所有权,又有使用权,根本不是什么两权分离,而是“行政权”与“经营权”
作者 欧光荣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1988年第10期58-59,共2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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