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诚信属于道德的范畴,也属于法律的范畴。因此,在高等院校,要使大学生把诚实守信作为为人处事的基本理念和准则,不但要加强诚信的道德教育,也要加强诚信的法治教育;不但要通过道德的“自律”提倡诚信,也要通过法律的“他律”规范诚信,从而使大学生认识到诚信不但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法律要求,是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要在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中不断提高其人格素养和综合素质。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03年第4期69-70,共2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