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经济增长既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也为政府所发挥作用的内容和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会。第一,把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正确地区分开来。当出现经济过热和严重的行政性重复建设时,政府采取项目审批、限制产量、关闭企业等措施,严格地说,并不属于'宏观调控',而是微观干预。如果这类微观干预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那就可能在限制了不负责任的、违规的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同时,也限制了负责任的投资者和生产者。旨在约束重复建设的项目审批,从实际效果看,未必能够减少行政性重复建设。因为审批不能解决导致此类投资行为的体制问题,反而使通过审批的项目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刺激地方争项目。在微观层面上,包括所谓'行业管理'层面上,政府管理的首要原则应当是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如果由于体制问题,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那也应当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宜'一刀切'。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助而不是有悖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因此,确切意义上的宏观调控,主要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并择机实施,目的是减小和熨平宏观经济波动,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第二,加快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3年第8期5-6,共2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