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代节镇体制源自晚唐五代。耶律阿保机通过任命中原降将为节度使,直接继承晚唐五代节镇制度,同时在契丹内地新建节镇,成为契丹人引入节镇体制之始;灭渤海国、并燕云十六州促使节镇体制进一步发展并趋于定型,成为辽代地方管理体制运作的基准。辽代节镇体制与唐代相近,部分节镇也经历了军号与节镇逐渐合一的过程。同时,辽代节镇除本州(治州)外,亦下辖支州(属州),这是与宋代节度州制度的根本差异。《辽史·地理志》中记载的类似宋代“节度体系”的州等级制,在辽太祖、太宗时期尚未建立。
基金
2018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学科科研资助计划项目“辽朝外交制度与东亚秩序构建”(10183201803)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汉唐东北边疆研究”(17VGB008)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的’中国’认同与中华民族形成研究”(15ZDB027)的阶段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