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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保险业税收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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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行税制对保险业的影响1.现行税制时保险业的行业特殊性考虑不足,税基不合理,税率较重,增加了保险业的负担。(1)保险业不同于其他商业企业,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保费收入,而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收入,而是负债,且负债金额,即承保金额是保费收入的几百倍或几千倍。以此为税基征收营业税,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2)保险公司营业收入中包含应收保费部分,而由于保险市场主体增多,市场竞争激烈,应收保费,尤其是财产保险及一年期人身保险业务的应收保费,往往挂账一段时间后冲销,而以这根本未见到钱的应收保费作为营业税税基的一部分。
作者 孙玲
出处 《财政监督》 2003年第1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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