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价上涨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类型,一类是价格结构的调整,这叫结构性涨价。因我国矿产品、原材料价格偏低,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倒挂,国家为理顺价格结构进行提价,这是合理的、必须的、正常的,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类是通货膨胀型涨价,即由货币供应过量和币值下降引起的物价上涨,这是不合理、不正常的,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抑制。两种类型的涨价揉合在一起,容易使人们混淆价格改革与通货膨胀对物价上涨的影响,从而把价格改革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划等号,对深化改革忧心忡忡。对此,我们必须搞清价格改革与通货膨胀的关系,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出处
《决策探索》
1989年第2期9-12,共4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