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自确立以来,为司法民主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是,当前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在具体运作中也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如何更好改进和完善该制度、推进民主司法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已经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的"人民观审团"工作恰恰为完善和改进人民陪审制度提供了契机。笔者对宜阳县法院两年来开展人民观审团试点工作的具体实践深有感触,认为应当将人民观审团工作制度化,并将之作为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实做好。
出处
《国家治理》
2015年第7期42-48,共7页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