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目前,国内矿井提升机或提升绞车使用的二级制动或等力矩二级制动液压站,在安全制动时,基本上能将提升机的减速度控制在:提升重物时小于或等于5m/s^2,下放重物时小于或等于1.5m/s^2。但是,由于液压站的一级制动力矩一经调整,即为定值。无论提升机处于正、负力何种工况下,亦无改变(提升机提升重物,提升为正力提升,重物下放为负力提升,以下相同)。从而使提升机在安全制动时的一级制动力矩的调整就极为困难,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多绳摩擦提升机在安全制动时的减速度超过防滑极限,或造成单绳缠绕式提升机蹬绳事故。
出处
《矿山机械》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52-55,共4页
Mining & Processing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