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儿童色情犯罪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而我国并没有针对网络儿童色情犯罪的单独立法。域外对网络儿童色情犯罪的法律规制体现在发达国家的立法及有关国际公约中,可以对我国规制网络儿童色情犯罪提供如下启示:在刑法中设立色情犯罪的独立罪名,完善刑法中年龄和性别规定的缺漏,明晰儿童色情制品持有者(观看者)的法律责任,完善对性犯罪者的社区矫正与强制治疗,完善现有的网络相关行政法规,在民法中设立个人隐私数据的被遗忘权。
出处
《青少年学刊》
2020年第4期16-21,47,共7页
Youth and Adolesc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