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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新政中的法制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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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明武宗病死。以内阁大学士杨廷和为首的儒生官僚集团,在总揽朝政的37天中,起草了明武宗遗诏和明世宗即位诏,以这两个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诏书为纲领,着手改革武宗朝的弊政,并采取了一些断然措施,推行新政,史称“嘉靖新政”。本文拟对嘉靖新政中的法制改良进行专门讨论。一、法制改良的政治条件嘉靖新政是统治阶级对武宗朝积累下来的严重社会危机的自我调节,是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化的产物。正德一朝,宦官专权,厂卫横行;明武宗大兴土木,挥霍无度,滥设皇庄,横征暴敛;统治阶级内讧交加,政治极端腐败;
作者 怀效锋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96-101,共6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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