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日本战后地方自治制度的改革、发展与完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作者指出:从明治中期至“二战”时,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一直未能改变从属于中央政府集权体制的特征,本身无“自治”可言;战后,随着《日本国宪法》和《地方自治法》的颁布施行,地方实行知事公选,扩大了自主权,地方自治制度由此得到确立,中央集权的倾向逐渐被打破;地方自治体的发展壮大,推动了战后日本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1994年第2期38-42,共5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