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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中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会计核算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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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就会出现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以下简称“会计利润”)同税法计算的纳税所得发生差异。
作者 邹秋帆
出处 《昆明财经》 2004年第2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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