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博弈论的相关概念分析了中国乡村自治中贿选现象。贿选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村民将自己每一次参与村委会直选看作是一次性博弈行为,而非多次性博弈行为。而制度的效力是影响村民在博弈中采取投机行为或是合作行为的关键变量。本文根据制度在乡村社会的效力,将其划分为四种类型,并探讨了影响这些制度观念的社会因素,进而探讨了这些社会因素通过制度观念对贿选现象的作用力。
出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9期104-107,116,共5页
Journal of Lesh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