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末年,清廷把振兴实业作为推行新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了联络海外华侨共同振兴商业、兴办实业,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月,商部特委派候补道徐建明(前寓居美国之广东巨商)自备资斧,出洋考察南洋各埠之商务。徐建明于光绪三十二年至三十三年初,分别在吉隆坡、大小吡叨、马六甲、仰光、爪哇等埠进行考察,并招集侨股240余万元。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徐建明返回上海,拟用所集之款创办轮船、银行及保险等实业公司,并希望能得到农工商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的支持。
出处
《紫禁城》
1990年第2期33-33,共1页
Forbidden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