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揭购房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房买卖的最主要形式,对于婚前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两种结论体现了婚姻法和物权法在夫妻财产关系衔接中的冲突,也体现了身份法和财产法对财产变动的不同理念。因此,如何认定婚前按揭房屋的归属,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分割,已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衔接角度提出婚前按揭房屋的权属认定属夫妻内部财产关系,应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首付款来源这两个标准来综合认定房屋权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贡献大小公平合理进行房屋分割,以达到平衡夫妻双方利益的结果。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72-75,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