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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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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征税范围 (一)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二)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三)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 (四)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2期36-36,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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