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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河酒厂强化内部管理的几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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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河南省宋河酒厂如仍按1993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计算,需上缴消费税1.25亿元,增值税6000万元,其他税收1500万元,三项合计需上缴国家2亿元,而该厂1993年实现利税仅1.5亿元,这样一算,1994年企业净亏损将达5000万元,由盈利大户变成亏损大户。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该厂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大练内功,深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把亏损从内部管理中消化掉,力争在企业内部挖潜增效5000万元。他们的具体措施是:
作者 范永奇
机构地区 河南鹿邑县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8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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