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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证据要求中港不相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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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法律,十分重视证据。在传媒的报道中,读者常常可以看到“证据不足,撤销控罪”、“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等字句。《香港审计准则说明第3.101号审计方法》第七段规定:“审计师应取得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以便能据以作出合理的结论。”而在香港的《审计...
出处 《广东审计》 1999年第2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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