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显得尤为重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实施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尤其是其中的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公安机关面临“镜头下执法”的严峻挑战,公开行政、透明行政已成为常态。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修订的滞后性及法律条文规定的原则性,公安机关在接处警现场处置、武力及警械武器使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面临大量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何规范有序行使自由裁量权成为基层一线民警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某些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借鉴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以合法性为前提,合理性为补充,综合考量“目的合法性、手段必要性、结果适当性”三个衡量基准,出台标准化执法流程,指导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
出处
《公安研究》
2018年第8期50-54,82,共6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