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代仪式用乐"正歌"环节多为"乐三终"(连歌三首)之制,且已出现分角色歌唱。《诗经》中许多篇章正是礼乐之乐,如《小雅·采薇》《出车》《杕杜》即是军礼中"饮至"之礼上的三终之歌,每首歌都分别有将帅、士卒、思妇等不同之"我"的歌唱。"工四人二瑟""工六人四瑟"的登歌之制显示了确有二人主唱。清华简中记述周公"饮至"作诗的《耆夜》乃战国拟托文,虽不足以作为"饮至"礼仪正歌之征,但可间接佐证"饮至"确有歌诗环节。征夫思妇诗入仪式正歌是对周代礼乐情理关系中"乐主情"的印证和呈现。"乐统同,礼别异"体现了周人人治关怀、执两用中的文化特质。
出处
《文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96-204,共9页
Litera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