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制约了自然资源作为一种资产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但由于我国目前还不具备能使自然资源顺利转化成可进行交换的资本化要素的相应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这种优势就很难在区域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从我国的总体制度背景和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来看,虽然有强烈的自然资源产权变革的制度需求,但却不具备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产权制度变迁的可能性,而政府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供给者,按照这一要求做出相应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既是必要的也是合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的。
出处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14-117,共4页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