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防发[2018]10号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规范我省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5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