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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制订的《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3条,其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取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后,将剩余部分按照规定一并移交。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20年第1期106-106,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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