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丹参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就有应用于妊娠期的记载,唐宋时期其在妊娠期广泛应用,明清时期被列入妊娠慎用药的范畴,晚清、民国部分医家将其作为绝对的妊娠禁忌品。丹参从"广泛应用"到"绝对禁忌",与医家对其活血、补血功效认识密切相关。现今丹参活血功效已成为共识,而现行版中国药典却未对丹参妊娠期的应用做出说明。基于用药安全考虑,权威工具书、教材,如中国药典、《中药学》教材等应对此问题做出说明,这对于丹参的用药安全以及进一步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药材》
CAS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745-749,共5页
Journal of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7YFC17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