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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合法性视野下的网络直播及其劳动过程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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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将网络直播放置于中国特殊的社会语境下进行考察,提出在绩效合法性的背景下,网络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得以合理且“合法”地大规模吸纳大众参与直播内容生产过程。通过为期近一年的网络民族志调研,本研究从劳工招募、劳动者驯化、劳动形式、消费景观生产及网民情感动员等面向进行分析,指出:以网络直播为代表的互联网产业,制造了一种以网民“参与”为核心的新型资本增值模式。在弹性雇佣制度与严苛的量化考核标准下,网络主播与围观消费的网民被嵌套于数字资本主导的机器体系之中,成为资本扩张的内在动力。从劳动的视角揭示互联网文化背后的社会经济进程,不仅能洞穿以“自由”为核心的商业意识形态所营造的幻象,而且可以为网络直播的规范发展与社会治理提供新的视角。
出处 《中国网络传播研究》 2021年第3期112-124,共13页 China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Studies
基金 2019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媒体融合时代提升福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研究”(FJ2019C024)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工’研究”(19FXWB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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