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领域账号交易引起的纠纷频发。随着对行为性质认识的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在规制思路上也逐渐由著作权法转变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当前对账号交易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存在对竞争利益缺乏足够认识、保护立场失之偏颇、审判理念较僵化等问题。对账号交易行为的规制应明确其行为性质既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也无法被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与“互联网条款”进行个案裁判,同时应重视竞争利益的基础性作用,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调整审判思路,《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账号交易案件中的适用也应保持适度谦抑。
出处
《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
2022年第1期167-180,共14页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Market Compet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