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医改面临人口众多、趋于老龄化、可获得的资源有限与资源利用不公平、欠效率等突出问题,要求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有效满足国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合理期待。基于此,各种医改参与者须同时具备法治和善治两种思维,这是新医改下一个十年必然面临、必须解决的思想方法问题。文章以英国的实践为例,分别阐述作为思想方法的医改法治思维和善治思维、理论基础、必要性、对于中国医改及其立法的实益,并以公立医院具体的医改事例,主要以经济分析法阐明相关观点,指出应尽快出台政策法律措施,确认健康决策参与权、组建患者组织权和医疗救济获得权等为公民健康权基本要素,承认患者组织等健康相关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正当性,明确其建构、法律地位、运行和活动方式,为在全社会尽快形成医改共识规则提供前提条件。这是新医改攻坚阶段的突破口。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9年第2期108-143,共36页
Sun Yatse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