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继推出立法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以《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为基础,多个直接监管机构陆续发布的最终规则及解释文件为补充,美国逐步构建了对场外衍生品及市场参与者的监管框架,将证券类互换等证券衍生品明确纳入监管。但2021年阿古斯爆仓事件的出现暴露了监管依旧存在盲区,为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拟制定新规,从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加强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加强证券类互换,尤其是收益互换的监管。为了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我国证券收益互换业务的有序发展,在总结美国监管改革的经验与分析我国证券收益互换发展及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加强场外衍生品与场内市场统一监管;重点打击利用场外衍生品规避持股报告,暗中实施收购、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证券收益互换相关配套规则;加强场外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建设,完善证券收益互换大额头寸报送及风险监测;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确保相关法规及自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363-382,共20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