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已经2023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浩2023年12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期10-17,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