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省各有关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有关规定,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现就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期73-7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