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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通知(浙政发〔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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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决定命名杭州市上城区、温州市龙湾区、瑞安市、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兰溪市为第六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作者
机构地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4期24-2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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