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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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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各市、有关县(市、区)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建设、保护和管理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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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3期62-6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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