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营造崇军拥军社会风尚,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自2021年7月起,将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财政厅于2020年7月3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23号)中规定的参检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调整为"具有我省户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7期75-75,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