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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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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婺城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金政[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撤销岭上乡建制,将原岭上乡上堂村、后畈村、群乐一村、群乐二村、后坞村、百善村、高塘村等7个行政村划归塔石乡,将原岭上乡下坞村、岭上村、黄岩孔村、蒋畈村。
作者
机构地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30期12-13,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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